各有关企业: 为推动我市企业科技进步,促进产业结构调整、产品升级换代,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,根据市贸工局、科技信息局、财政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联合印发的《深圳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》(深贸工技字〔2009〕10号,见附件)的有关规定,自2009年5月15日起至6月15日受理2008年度重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,申报条件及要求等详见上述管理办法,其中《深圳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表》的电子档以光盘或软盘形式提交。 受理地点: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10号市贸工局窗口 咨询电话:82001351,82107474 联 系 人:席卫忠 市贸工局技术处 二○○九年五月八日
深圳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
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二○○七年六月二十日